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 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一)。
业务:肇庆驾驶人满分复考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受理地点:肇庆市信安路肇庆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办证大厅
车管所咨询电话:2962741、2729003
举报(投诉)电话:2724584
办事条件和须知:
1、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接受教育凭证(交通安全学习、(补)考试通知书);
3、照相馆出具的《广东省机动车驾驶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办事指引:
1、持申请资料到办证大厅咨询台领取轮侯号码;
2、到受理窗口受理,领取受理预约考试凭证;
3、凭受理预约考试凭证到肇庆市鼎湖区民乐桥西侧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考训中队进行科目一考试;一个记分周期内2次以上扣满12分或者累积分达到24分以上的,需进行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
收费标准:
记分周期内第一次满分复考(汽车类)56元/人粤价函[2007]382号
记分周期内第二次满分复考(汽车类)280元/人粤价函[2007]382号
记分周期内第一次满分复考(摩托类)56元/人粤价函[2007]382号
记分周期内第二次满分复考(摩托类)124元/人粤价函[2007]382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公交管[2012]332号)
驾驶证满分考试考科目几
满分学习考试办理程序:
1、按时参加满分教育学习(原则上每月至少举办三期满分教育学习培训班),学习结束领取《满分驾驶人接受教育学习凭证》,并出具《“科目一”预约考试凭证》,在二十日内预约科目一的考试;
2、携带身份证明和《“科目一”预约考试凭证》,按时参加“科目一”考试;
3、参加交通违法记满12 分考试不合格的,重新预约,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一个记分周期内2次以上记满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在十日内预约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缴费→参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学习→预约考试→考试
驾驶证被记满分后,必须多少时间内要去考试?
驾驶证被记满分后,接受处理的最长时限是三十五日,具体如下:
1、驾照被记满分后,交警部门应当扣留驾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违法人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3、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